闺女送来的油条可都是精细的白面做的,放了足量的香油炸,外壳酥脆,内里绵软,吃来满口油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
秋爱华欢欢喜喜地削了红薯熬粥,又切了点儿小咸菜,正好配那油香软绵的油条吃。
等粥熬开了花,切成小块的红薯也溶进粥里,一锅香甜软烂的粥就煮好了。
林远志也早早地起来,简简单单洗完了一把脸,林建国又兑了碗温水给他漱口,洗漱完的小远志终于清醒过来。
刚进了堂屋,小远志就被那胡乱扑腾的肥兔子黏住了目光,兔子可是个好东西,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肥的兔子呢!
虽然兔肉吃起来没什么油水,但好歹也是一碗肉不是?更别说那柔软的兔皮,洗干净晒干说不定还能做一双兔皮手套。
“远志啊,坐远了看,小心点儿兔子蹬你!它的爪子可不是软的,今天回你阿姨娘家,咱们把它杀了吃肉好不好?”
林远志忍不住又摸了一把兔子顺滑的毛发,真是可怜的小东西,今天就会被杀了吃肉呢!
不过林远志又想了想,还是他自己更可怜,这还是第一次能吃到兔子肉呢!兔子喜欢吃草,漫山遍野都是,天天都像过年一样,不像他,喜欢吃肉却总也吃不到……
很快,一家子人喝完了热乎的红薯粥,吃完了油香十足的大油条,林远志满足地揉了揉肚子,主动提着那一竹篮酥饼,打算出发了!
有了林建国那一番话,小远志心里恐怕把去阿姨的娘家和吃兔子肉紧紧联系在一起了,现在最迫切想要出发的,恐怕就数他了。
林建国也背着一背篓东西,把那肥兔子紧紧埋在背篓最底下,这好东西可不能让别人看见,不然万一被收归集体了,那恐怕就只尝得到一丝肉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