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作为混混的我们早已“名声远扬”,人们都厌恶我们,对我们避恐不及——想要打工是不可能的,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的。
然后大哥知道了我的窘境。
那时大哥来到这个镇子只有一个多月,但大哥的人际圈子却意外的大。虽然我们都知晓大哥在“合居屋”的工作里有要去隔壁的大镇子采购这一项,这段时间也就仅仅去过几次,意外的是那里的很多人都很欣赏大哥。
作为小弟的我们自然是好奇,总不可能是因为他们馋我们大哥的颜吧?
然后,我们就偷偷跟去了一回。
大哥站在那里和一位前来打招呼的衣着体面的男人说着什么。
大哥气场全开,再配上那副容貌以及也可能是大哥的谈吐和见识很让人佩服(这些在我们平时与大哥相处时可以看出)——我们也就不再好奇了。
大哥人格魅力就是高,这有什么不对的吗?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哥在带我去一位与大哥情义似乎不错的当地投资建厂的资本家那去,竟然意外并且顺利地得到了工作。
而且对方还笑嘻嘻地表示着帮大哥这点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即使曾是混混但既然大哥作证那么就有可信度,值得应聘。
我当即受宠若惊地留在了那里工作,既然是拖得大哥的福,代表的是大哥的脸面,况且我确实非常需要得到老板的赏识以便我能长久地呆在这里,让他从心底对我改观,我自然是努力工作——有时还主动增加工作量加加班,作为在这个社会上闯荡的混混,自然有着一身体力来应付这小小的加班。
然后,不知怎么的,在这些工厂中流传出了我的小镇上的原混混都洗心革面并且工作起来一个比一个认真卖力,应聘我们就等于应聘了十个人。
然后那些老板就找到我,让我介绍一些我的兄弟来打工。
我当然是欣然接受了,然后和兄弟们商量了一下,正值发愁怎么生活的他们欣喜得一口同意了。
然后我们整个混混集团现在都入驻了隔壁这个大镇子的工业圈里,人们都开始改变对我们的看法,以往的那些轻蔑厌恶的眼神与言语,全被替换为了亲切的招呼声。
这多亏了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