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累死累活给婶婶家做牛做马,拿点儿工资似乎并不过分。
虽然独立出去了,但荒星的日子不好过,因为混血的身份,各种魔族争先恐后但来找她麻烦,苏酒不厌其烦,但万万没想到,某天出门捡了个落难大帅哥——从此命运都改变了!
落难大帅哥英俊美丽,有一头帅气的银发,妖娆优雅,就像动漫里的走出来的神仙,又酷又帅又温柔,待人斯斯文文,优雅礼貌,并且帮她打跑了所有过来找事儿的魔族。
本来嚣张跋扈的魔族看见他跟狗看见主人似的,瑟瑟发抖。
不仅如此,人帅哥还极其富有艺术细胞,明明荒星一片荒芜,土地贫瘠,什么都没有,他偏偏就能给她的小房子种出一片雪白的蔷薇花园,带她出去玩的时候,还用荒星的土特产白玉陶泥给捏了个陶笛。
白玉陶泥干了之后,做出来的陶笛像是白玉,精致无比。
荒星虽然荒凉,却有着最干净的夜空和星星,他带她在房顶看星星,给她讲故事。
干净的餐布上是他做得精致的小蛋糕和小点心,刚巧不巧,全是她爱!吃!的!!
她身在荒星,刚从恶魔婶婶那边解脱,房子盖好,每天吃糠咽菜敷衍了事,自从捡了这落难大帅哥,她的生存模式简直就是从荒野求生直线拔高到了小康社会。
夜风微凉,吹动满园蔷薇,苏酒兴之所至:“你怎么想起来在这个星球种蔷薇呢?”
他湛蓝的眼下一点泪痣,十分温柔:“我只是想和你证明……”
“再荒芜的土地上,也能开出灿烂的蔷薇啊。”
……
终于在一个楚楚动人的日子,大帅哥跟她告白了,苏酒也没矫情,顺水推舟的接受了。
本以为会和大帅哥来一段荒野求生,但没想到,告白才刚结束,落难大帅哥就不见了。
苏酒这才后知后觉想起来这是本小说,以为自己要进入狗血小说带球跑模式,仔细琢磨想自己也没来及有球啊。
谁知现实远比小说更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