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今天中午咱们就吃它。”

孟九重说着,回屋把沾了水迹的衣服换下,进了厨房。

况曼见状,眉毛弯起,颠颠地跟进了厨房,给孟九重打下手。

厨艺不精,但烧火况曼还是很拿手的。

昨晚天太黑,她没注意到炕上挂着兔子,要是知道......好吧,知道她也不会弄,最多就煮熟了,随便吃吃。

况曼坐在灶台下,拨弄着灶中柴火,烧火烧得有模有样。

孟九重处理着熏兔子,目光偶尔落到灶下少女身上。

少女眸子灿若星辰,时不时露出垂涎,生动又鲜活......看着如此有灵气的况曼,孟九重心中生起淡淡疑惑。

但这疑惑在看到少女晶莹的左耳垂下,那颗只有针眼大小,珠红鲜艳的红痣时,又逐渐消去。

人没变......难道,真只是清醒?

可清醒后,为何却独独缺了八年前的记忆,是当初受创太重?

罢了,没有便没有吧,能侥幸清醒他也为她高兴,至于其它,顺其自然。

孟九重收拢心绪,很快便将熏兔子打理干净,然后,麻利地将兔子大卸八块。

今天这只熏兔子,孟九重没打算用炒的。他先是把兔肉滤了一下水,将肉煮熟,在蒸饭的时候,把捞出锅的兔肉装进一个大碗里,放到饭上蒸。

很快,厨房内就飘起一股淡淡肉香。

肉香蹿进鼻端,挑起味蕾以往对美食的记忆,况曼咽了咽喉咙,秀眸落到孟九重轮廓分明的脸上,心思暗暗浮动。

这么会煮饭的男人......真想把他“占”为已有!

*

昨晚况曼的饭量,似乎吓到了孟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