倏忽一下,所有胡人因为谢宁这一声,脚步全部停了下来。
戈泰深然地看着他,用极不流利的汉化道:“你要做什么?”
谢宁摸了一把脸上的血,强压怒火,“做什么?我倒是要问问你挟持我打算做什么?我乃大宴有功名在身的秀才,你这样掳走我就不怕挑起两国纷争吗?”
“两国纷争?”
戈泰像是听见什么笑话一样,粗狂的脸上扯出嘲讽的笑容,“你们中原,中原人什么时候认为我们草原部落是个国家了?在你们眼里,我们长生天的子民跟牛马一般。”
“你们只把我们当成畜生。”
他指了指白鹭山下的村庄道:“我们草原人都是长生天的子女,却从来不配拥有这样的肥沃的土地,即使像这样的偏僻的村庄,若是我们在这里放牧,也只有用刀子和鲜血抢来才行……”
“你……你医病厉害,草原儿女不会虐待任何一个会医病的人,抓了你回部落,相信能救了我们许多老人孩子的命……”
救尼玛……
正常人的脑子里长的全都是神经元和脑细胞。
但这些游牧民族跟汉人用鲜血和血肉对峙上千年,却不肯用一点心思,琢磨生产,和农耕。
游牧民族的汉子从生下来,一辈子就干两件事,一件是放牧,另外一件就是抢劫。
劫掠邻邦汉人的粮食、财富和女人。
谢宁本来跟这个兽就没可聊,他心脏紧张几乎骤停,在听戈泰胡扯的时候,视线一直撇着前方不远处大树根底下藏着的张启鹤。
在看见点燃管子的地雷轱辘辘滚过来的时候。
他整颗心脏都缩成一团。
见谢宁一声不吭,毫无预兆趴下的时候,戈泰当即就要身手去薅谢宁的衣领子,土地雷点燃的时间长,谢宁半躺在地上,眼见着从张启鹤那边又滚落下来一颗。
而另一个冒着火星子的球状体,则被胡人好奇地拿在手里嘀咕。
“你干什么!”
戈泰一只手停在半空,顺着谢宁的目光看去,一股强大的危机感本能瞬间爬满全身,“快扔掉!”
可已然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