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赔钱!

虽说厨子不偷五谷不收。

但沈穗心里头就是不舒坦。

她不是锱铢必较的人,但也不是冤大头。

从钱箱子里数出两块钱,沈穗塞给方婶,“这么些年邻居,这两块钱就当我借给婶子救急用的,起码能租个把月的房子,您也有时间再去找个新的工作。钱不多,是我的一点心意,也不用还。”

那钱像着了火似的,烫得人手心疼。

方婶其实这会儿不缺钱,之前从大槐树四合院搬出来时,建国偷摸的给了她三十块钱。

这段时间,老二吃喝基本上都是靠包子铺,花销也不大。

自己多少有点积蓄。

她不该要这钱,可想到沈穗那么冷硬的心肠。

最后还是把钱收了下来。

“那我可真是谢谢你了!”

方婶几乎是咬着牙说出的这话。

这点钱对沈穗来说简直九牛一毛。

一点都不算多。

甚至是在羞辱自己。

可白得的钱,凭什么不要?

有钱不拿是王八蛋!

方婶忿忿的离开了。

胡俊兰欲言又止,好一会儿终究没忍住,小声说了一句,“她不会记你的情。”

这位大婶,跟她娘家嫂子田抗美很像。

涉及到钱的事情,锱铢必较。

有那么点好处就得搂到自家锅里去,旁人甭想闻到一点甜头。

可要她担责任的时候,跑得比谁都快。

过去胡俊兰总觉得一家人,忍忍算了。

何必这么斤斤计较。

但现在跳出来看,就旁观者清。

沈穗何尝不知道?

“总比结仇好,她要是饭点来闹腾,我损失的可不就是两块钱了。”前些天刘大勇闹事,客人帮忙是因为他动手了。

大家伙路见不平出手相助。

可若是方婶来店门口一坐,撒泼哭闹。

到时候还会帮自己说话吗?

大家是图个省心来吃饭的,不是来这里当法官处理官司的。

要是再遇到个心软的,来一句“小沈你就留下她吧”,沈穗到时候怎么处置?

“就当花钱买个安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