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摇摇头。
【让她去吧。】
她顺着记号回到了季和颐身边。
——
城中村,老式平房。
一道黑影站在床边,沉默的注视着还在睡梦中的人。
“终于,等到你了。”
黑影十分期盼的说了句话后,举起了手中锋利的长刀。
刀锋尖锐,反射出冷冷寒光,直直戳穿了男人第三条腿。
“啊——!”
男人被剧痛惊醒,猛地弹坐起身。
那人毫不手软,抽出长刀又再次插了回去。
“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
她喊一声就插一刀,原本健壮的男人因为失血变得虚弱,根本无力抵抗。
“只是区区十二年!十二年你竟然就出来了!”
“你又潇洒了十二年!”
“哈哈哈!”越是怒吼,她越是癫狂,“是不是以为坐牢就算赎罪了?不够!不够!你应该被千刀万剐,才能勉强让受害者满意!”
“你……是你!求……我、我错、了……”男人明显认出了来人是谁,断断续续道歉。
她看着瘫软在地,只能低声求饶的男人,面无表情拉过一旁的椅子,从他腋下和腰间穿过,将人钉死在地面。
“说是千刀万剐,那就一刀都不能少。”
女人的声音又沉又冷,说的还是这般可怖的话,刺激的男人又有了力量开始放声大叫救命。
“喊大声点!”
她抬脚踩在男人的脸上,“你这样惨叫,我才有折磨你的快感啊!”
肉眼看不见的灰暗雾气散开,将整个屋子与外界隔开。
声音传不出去,人也无法进来。
三个小时后,男人再也经受不住,咽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