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现在手里有了钱,但是人家都在那里拼命的干,你要是偷懒的话,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还是要努力的干活呀,不管手里有没有钱,都要融入这个集体,让大家接受她,而不是把她排除在外。

毕竟要是融入不了集体的话,一个人真的是非常的难受的。

既然还要在这里生活好几年,当然要融入他们了,要不然一直被排除在外也不好。

大家都在那里拼命的干,努力的干,而你在那里慢悠悠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岂不是会招惹别人的嫉妒?

这要是嫉妒了,有时候他们都不一定知道,他们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来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不要做着出头鸟,要老老实实的跟着他们一起干,更好的融入他们。

村子里的人知道,这知青也是跟他们一样的,没有什么优越感,也不比他们有钱多少这个样子,他们才能收回,放在知青身上的目光。

“我也去。”

田杏花刚要拿着工具准备去一下地,就听到自己的二儿子来了这样一句话。

回过头来,有些担忧地说:

“你去什么去你的身上的伤养好了么?你的腿那个样子,你怎么去?”

“到时候在镇子上送那么多的路,万一刚刚养的差不多的伤,再重新复发呢,到时候你这条腿还要不要?”

“为什么镇上你就在家里给我好好的歇着就行了,去镇上干什么?你在这里这么多年了,还没去过镇上呀?”

田杏花是害怕去了镇上之后,要走那么久的路,他儿子这腿才刚刚不用拐杖几天,他说是不用拐杖了,但是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呢。

要是走太多的路,万一这伤再严重了,重新用上拐杖了怎么办?那到什么时候能好呀?要是迟迟好不了岂不是影响他的工作。

周景明瞒的很好,谁都不知道他这一次回家是带着任务回来的,只以为他是单纯的养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