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 年,鹏城沐浴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处处洋溢着蓬勃发展的活力。
大街小巷里,充斥着机器的轰鸣声和人们对未来满怀憧憬的讨论声。
尽管鹏城政府早在 1982 年就发布了《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大纲》,为这座城市的崛起绘制了初步的蓝图,但其中关于企业办公区域的规划并不详尽。
直到 1986 年,随着《城市总体规划》的颁布,城市空间在功能分区、土地利用和交通组织等方面,才逐渐有了清晰的界定。
其中功能分区就明确了城市空间会被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包括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等。
也就是说,在 86 年之后,如果有人将住宅区的土地当做商业区经营,那就有违反政策法规的风险。
但在现在这个特殊的发展阶段,鹏城的商业大厦数量远远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而住宅建设却相对超前,房源较为充足。
在这种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许多居民将自己名下的楼房改造一番,使其摇身一变成为商业用楼,对外出租,不少企业也顺势租用这些改造后的居民楼作为办公场所,毕竟相对正式的商业办公楼,这些办公场所的租金要便宜不少。
政府一方面缺乏足够的执法依据和人力来规范这种现象,另一方面也难以找到合适的安置方案,只能无奈默许。
潘安带着秦奕、许莉和曲静怡,步行前往鹏城大学北边他所提到的办公场地。
一路上,秦奕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未来的规划,对即将看到的办公场地充满了期待。
十几分钟后,他们抵达了目的地。
眼前是一片略显陈旧的居民楼,楼与楼之间的间距狭小,给人一种拥挤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