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澜用她那犀利的目光打量着赵桃花,根本不相信这些话。

刚馋肉就捡肉,这是把她当傻子吗?

“那你说说,这肉是在哪儿捡的?丢肉的人又是谁?”

为了给对方一个合理的解释,赵桃花选择了一个看上去人人都能吃得起肉的地方,“我是在知青点附近捡到的,丢肉的人……好像叫沈之初。”

想到赵沈两家的关系,她笃定她娘不会去求证。

在这个“捡到一分钱要交给警察叔叔”的年代,周明澜深深蹙眉,半信半疑的同时很不赞同她的作法,“猪肉那么贵,你咋能随便收人家东西呢?赶紧还回去!”

对方的反应出乎于意料之外,赵桃花摸了摸鼻子有些郁闷,“猪肉都让我炖了还怎么送回去呀?”

想正大光明地吃口肉,可真难!

无奈之下,周明澜只能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块六毛钱让其把肉钱还回去。

谎言已经说出口了,赵桃花只能接过钱,打算替对方暂时保管着。

至于还钱……那只不过是自己瞎说的,明天去知青点晃一圈就可以了。

待他们回到屋里时,桌上的土豆炖豆角已被郑小梅分成好几份发给了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