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不知羞 来恰酒 856 字 2024-03-09

她说了一堆废话,关北泽也没听几句,神色淡漠。

徐意终于进入正题:“就,小千这几天都在我店里写东西,今天她被砸了之后,我帮她收拾桌面想一起带过来,然后就看到桌上有这个。”

她在外套口袋里找了下,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用黑笔写满了字,有几处咖啡渍,还有血迹,但中间像是水痕,字迹不少被晕开。

徐意把那张纸展开,递给他,语气微弱,“我也不是故意想看的,我还以为是她编的剧本啥的,就看了一眼,然后发现还挺好看……”

“但是我越看越不对劲,”她指了指上面的字,“她没写名字,但我总感觉好像是在说你们。而且她不是叫你毛毛吗?这里面有只狗也叫毛毛。”

关北泽接过那张纸,看向上方的字迹。

是闻千喃的字,还有她写作的方式,都有她的风格。

他一行一行地看着,越到后面,阅读的速度愈慢,像是飓风在前方往后吹,渐渐变得寸步难行,每一个字入眼,都跟刀割似的。

指尖变得冰凉,血迹和水痕刺眼而恶寒。他仿佛能看到小姑娘一边哭,一边狠下心地写下这些字,内心可能还在不断劝说自己,让自己放手。

心脏是剧烈的痛感,被无形的手攥窝着。他回想这几天她在他面前强撑起的笑颜,和那天晚上说让他别等的话。

想起她总是那样真诚而热忱。她永远像个小太阳,毫无遮掩地对他表达喜欢和爱意,但他始终蜷缩在阴沟,像见不得光的人,很偶尔的时候,才会轻轻探出头。

他让她觉得,他没有那么喜欢她。

以至于,有什么事情发生在她身上的时候,她也开始想着不告诉他,想直接和他分开。

徐意说了一大堆话,渐渐意识到他根本没在听。

青年的背脊微弯,低着头,看不出情绪,手上的纸却被捏出几道褶皱压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