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看着贺飞的奏章。
贺飞奏折:1. 设立《农器令》分级制度
- 将马拉收割机列为";甲等农器";,仅限官田及五百亩以上庄园申请使用
- 人拉收割机定为";乙等农器";,允许普通农户联保购置
- 保留镰刀等传统工具为";丙等农器";自由流通
2. 建立农器监造体系
- 在工部下设农器局,垄断核心部件(齿轮、链条)铸造
- 推行";农器户籍";制度,每台机械刻铸编号与使用者绑定
- 规定马拉收割机必须配备特制铜铃,耕作时需鸣铃示警
3. 实施阶梯式机械税
- 马拉收割机按马力数征税,每增加一匹马年税增二两
- 对使用机械的地主加征";代耕税";,税率随亩产递增
- 将税收注入";农器补偿金";,补贴被迫改业的佃户
4. 创新土地流转机制
- 在机械推广区试行";代耕权交易";,允许佃户出售传统收割权
- 设立官办收割行会,机械主需缴纳佣工保证金
- 推行";三三制";收割配额:机械、人拉、镰刀各占三分之一
5. 建立职业转型通道
- 在受灾地区开设";农器学堂";,教授机械维修、牲畜养护等新技能
- 将淘汰的镰刀匠转为磨刀匠,给予官营铁铺特许经营权
- 组织机械收割队参与漕运、筑城等工程,实现季节性转业
6. 重构乡村治理体系
- 强制机械使用者雇佣";护田郎";,每百亩至少雇佣两名原佃户
- 在宗族祠堂设立";劝耕所";,调解机械使用引发的纠纷
- 将收割效率纳入地方官考核,超额完成者需说明劳动力去向
7.马拉收割机的归属权
- 赐九旒冕冠表彰发明,同时任命为农器局监正
- 将试验田产出的三成定为";亲王禄";,切断其与地方豪强的直接利益
- 指派翰林学士编纂《农器谱》,将发明权收归皇室
8. 对马拉收割机的利用
- 令其巡游各道演示人拉收割机,塑造";悯农";皇室形象
- 择机赐婚边疆重臣,将技术扩散转化为政治联姻
9. 对三省六部的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