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腹在水晶兔子头上划过。

“我以为……你不喜欢这些小东西的。”

以前,他也送过苏宛辞很多这样的小饰品。

那个时候,她才十七八岁的年龄。

正是最天真、最活泼的时期。

他挑选了很多少女喜欢的小玩意,每次去国外的时候,都给她带一些。

可她只是在刚收到礼物时惊喜一瞬。

可玩不了两天,就会放在一边。

之后就很少再碰。

每当他下一次去的时候,几乎从未见过她玩之前的那些小饰品。

久而久之,傅景洲以为她不喜欢那些小东西。

便也不再送。

只是他并不知道的是,苏宛辞并非是不喜欢。

十六七岁,十七八岁,花一样的年龄,

哪个小姑娘不喜欢那些精致可爱的小饰品。

只是她不敢。

不敢让自己沉迷玩乐。

不敢玩物丧志。

那时的她,每天恨不得将一分钟掰成八分钟来用。

平均一天只有五到六个小时的睡眠时间。

又哪里有功夫去玩这些东西呢。

只不过,傅景洲送给她的那些小玩意,她从没有扔过。

全都把它们收在了一个小箱子里。

那些年中,每当她撑不下去,每当她很想要一个人来诉说痛苦与艰难的时候,每当她想他的时候,她就会把那个小箱子拿出来。

看着里面那些精致不一的小饰品来缓解心情。

只是——

终究是物是人非。

在回国之前,她还犹豫过,要不要将那个小箱子一块带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