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他的动作,银链一荡一荡的,很好看。
没多久,原本拥挤的竹篮里就只剩下两三条手串,其中包括云畔试戴过的那串栀子花。
大概是因为花瓣被风吹得皱巴巴,不够平整,所以一直没被挑走。
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偶尔有几个认识的人过来找他聊天,谈笑间全都默契地对他身上的伤口视而不见。
云畔没有刻意去听他们的聊天内容,也并不关心。
她只是不想回家,不想睡觉,再加上恰巧找到一个让她感兴趣的人,所以赖在这里不想走。
最后那几个人都走了,只剩下一个染着黄色卷毛的年轻男生,神情放松地从裤兜里摸出半包烟,朝他递过去。
看上去他们关系要好一些,因为之前也有人递烟,但是他都没接。
卷毛熟练地给自己点火,关心了几句他的伤势,又在他不痛不痒的回应中败下阵来,没什么办法似的叹口气。
话题很快就被转移了,不知道说到什么秘密,卷毛的声音骤然压低,云畔听不清楚,只得百无聊赖地盯着他发呆。
他此刻站在了一盏街灯下,光线明亮,把他的脸照得很清楚,清楚得连位于眉骨与太阳穴之间的一颗小痣都能看见。
毫无疑问,尽管满是伤口,他仍然长了一张令人难忘的脸。
鼻梁尤其优越,一撇一捺恰到好处,自带阴影。
眼睛形状也很好看,是内双,眼皮褶皱很浅,眼尾狭长,眼睛又黑又亮,只是太冷了,像一整个夏天都捂不热的冰。
或许是她的目光实在太直白,卷毛终于忍不住转过头来,盯着她瞧了几眼,有点暧昧地调笑:“那女的谁啊,站那看你半天了,感觉快把你盯出一个洞来了。”
闻言,他不怎么在乎地笑了笑,随口道,“不认识。”
卷毛就露出了某种心知肚明的笑。而他似乎也懒得解释,应该是觉得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