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钏相信,宫外很少用这样费时费力的法子来烤制食物了。
果然。
尝遍珍馐美味的世家少爷无一不点头称好。
含钏笑了笑,也可尝尝蘸上粗盐与香油入口,又别有一番风味。
张三郎带头试菜,放进口中便眯着眼睛点了点头。
很好!
烤鸡的油腻被干荷叶吸收得差不多了,故而将鸡肉蘸上香油与粗盐,便不觉得腻,只感到粗盐豁达粗犷的味道把鸡的肉与汁儿提亮得更鲜了!
真的很会做菜呀。
不仅会做菜,更会配菜。
张三郎觉得,那日的二百两银子,是他这辈子花得最值的钱。
排面有了,口福有了,夫复何求?夫复何求!?
这顿饭,张三郎吃得很快乐。
裴七郎抛开被张三斥责的那点羞恼,也吃得很快乐,两口解腻的青红酒下肚,裴七郎眯着眼看油灯下的老板娘,明眸皓齿,白得跟一尊精雕玉琢的玉像似的,若真摸上了老板娘的脸颊,指间该存下如何的手感呀...光是这样想想,便让他一股热血从腰间冲向脑门,酒意之下尚存的理智让他避开张三郎,低声问旁边的同窗,这老板娘,是姓贺对吧?
同窗也喝得面红耳赤,想了想门口石片牌匾上的那个贺字篆刻,迟钝而缓慢地点点头。
裴七郎沾了沾酒,在木桌子上比划了几个字,是恭贺的这个贺字儿吧?
同窗看了看,再点点头。
裴七郎再端起一盏酒,喝进嘴里,肉香酒纯人美,这可真是个好地方。
配上酒,食客吃饭的速度是极慢的,一个晚上能翻两个台、做十桌客人的生意便不错了。